最近不知怎的,全家接二連三都出狀況,我去花蓮玩時手機受潮壞掉,買不到一年的滑蓋手機,毀了..
大女兒在國外進修,上星期她手臂長了一顆爛條仔子(痘痘)居然破掉而惡化成蜂窩性組織炎,這還得了,不小心會要人命的,好在去醫院看了醫生吃了抗生素和上藥,現已快復原了,醫生說她命大,真是嚇暑我了;後來小姐她告訴我,也是她的阿門保佑她,禱告真的很有用.唉..宗教真的很厲害.是是是..是否也請妳的上帝保佑我們全家平安..

更遭的是兒子去打工時,在上班途中,因對方在分隔島左轉,我兒子是直行車原以為她是要迴轉直行,就這樣”碰”的一聲,二部機車撞上了,二人分別在臉上及手臂上都受傷,

好在二人傷不重,但對方堅持是我兒去撞她,讓她受偒,但路權是
直行車的,對方冒然從分隔島衝過來而發生擦撞,只是我兒手臂挫傷眼下黑青,對方因安全帽並非全罩,所以臉頰挫傷破皮.
日前在事故地點的鄉公所調解,對方不承認自已違規左轉,索賠二萬元,哇累..醫療加上號稱除疤藥膏要一萬二仟多元,加上修車二仟多元,獅子大開口,離譜..

車禍本來就是大家都很倒楣,雙方都有責任,而我慶幸兒子傷勢不重,也從未想要向對方索賠任何費用,只不過小車禍,雙方都輕微擦傷而已,就各賠各的和解了事,没想到對方是如此,

後來在調解人的調解下,認為對方那藥膏也太離譜,且依路權來講,路權是我方的,若真上法院裁決還有爭議,對方才說那伍仟元和解,

雖然錯不全在我方但兒子說他願意花錢消災,算了,,如果對方覺得拿了這些錢是心安理得,那他OK.不想再浪費時間,錢再賺就有,於是老公就尊重兒子,花錢了事...和解收場..

後記:
兒子回來後,告訴我,本想和對方堅持到底,讓交通法規去裁判,但看到我最近這樣心煩每天愁眉不展,他不想讓我再為這種小事煎熬難過,所以他選擇用錢來解決事情,..
兒子長大了會心疼媽媽了,唉,,我好感動,好窩心ㄡ..昨日帶著微笑甜蜜入睡..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愛我珍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